违反黄河保护法以不行为将面临重罚
违反黄河保护法以不行为将面临重罚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拆除或者不恢复原状的,强制拆除或者代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 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二) 违法利用、[占用黄河流域河道、湖泊水域和岸线: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或者缩小水域面积,未建设等效替代工程或者采取其他功能补救措施:
侵占黄河备用入海流路。
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世话生AE3L月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黄河流域以及黄河流经省、自治区其他黄河供水区相关县级行政区域的用水单位用水超过强制性用水定额,未按照规定期限实施节水技术改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取水许可证。
黄河流域农业灌溉取用深层地下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取水许可证
黄河流域水库管理单位不执行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的水沙调度指令的,由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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